近年来利用微型摄像头偷窥的事件频发,警方对此类事件也十分关注。在2017年,25岁年轻漂亮的小丽(化名)来到杭州找了一份工作,并且租了个房子。

这个房子非常好,只有一点小毛病,有几个插座是坏的,不能够使用。小丽认为没什么关系,坏了不用就是,反正还有好的在。


(资料图)

这日,小丽邀请了三两好友一起来家中聚餐。当朋友小美到达时要借用插座,好巧不巧,小美第一个使用的正好就是那个是当初房东说的坏插座之一。

听了小丽说插座有好几个坏的的时候,小美觉得不对劲,她听说好多租客遇到隐藏摄像头的事情。小丽听了小美的讲述也有些害怕,于是配合小美打开了插座。

插座里的情形让小丽汗毛炸立,里面赫然就是个正在运作的设备齐全的能直接连网的微型摄像头,小丽马上报了警。

此次偷窥案件第一个怀疑对象当然就是该房子的房主,于是警方找到房主询问其情况。看到警察后,房东“不打自招”,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并表示他偷窥了不止一个女孩。

本案的坏人算是落网了,但是事情如果就这么结束将还会有无数的公民隐私得不到保障,所以要“去根”。

于是,警方开始从这种偷拍摄像头的源头查起,即生产商和售卖商家。在警方暗中走访发现该产业人员十分谨慎,一环扣一环。

通过查询,警方发现与摄像头配套的软件,并利用相关技术通过该软件查到了该软件所属公司信息,警方立刻前往在深圳的信息所指的看起来十分平常的网络公司。

该公司负责人张某被捕后交代,他们只负责该产业链中的一小环,即设计摄像设备形象和维护软件运作。

随后根据张某提供的信息,警方抓获了另两个团伙的负责人罗某和李某,他们分别负责根据张某的设计制造摄像头和根据设计制作带有摄像头物品。这样一环又一环的产业链在警方的不懈的努力下破获,售卖人员也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本案中安装摄像头的房东已经侵犯了小丽的隐私权,他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上所规定的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而隐私权就是保护自然人的隐私不受到泄露、公开、侵扰等方式侵害的权力。

法律规定,偷拍、偷窥、窃听或散布他人隐私的要数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处罚金5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可并处罚金500元以下。

如果房东传播他所拍摄的隐私视频,那么他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传播以书本、影片、录音录像、图片以及其他承载淫秽内容的物品的行为。

本罪还有立案标准,一定要达到一定数量的转播或一定数量的人观看,才会构成此罪。本罪并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即,无偿分享也构成该罪。

如果是1对1的,也仅仅是只给1个人发淫秽物品的行为不算是“传播”,因为没有向第三人散布,所以只是1对1的发不构成本罪,但该行为也会被批评教育。如果有第三人存在,则构成“传播”,传播量未达到标准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法。

若房东以他人隐私视频牟利,则他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以牟利为目的。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本案中生产、销售窃取他人隐私的微型摄像头的商家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构成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如果为过失则不构成本罪。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非法生产或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

本罪轻则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重则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出门在外住宾馆或者租房子一定要注意个人信息、隐私安全,一定要仔细检查是否有窃取隐私器材存在,不要怕麻烦,多留意一点总归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