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开招聘新能源学院院长、副院长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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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位于位于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光谷科创大走廊腹地,现有南望山校区、未来城校区两个校区,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围绕学科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构建以地球科学为主导,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生态系统。现有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6个湖北省重点学科,“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在全国历次学科评估中均排名第一;有23个学院、69个本科专业;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工程硕士、MBA、MPA等10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包涵14个工程领域。
学校坚持弘扬“艰苦朴素,求真务实”校训精神,坚持弘扬“谋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观,着力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品德高尚、基础厚实、专业精深、知行合一”的高素质人才,着力为解决区域、行业乃至人类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提供高水平的人才和科技支撑。坚持实施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和国际化战略,大力推进以学术卓越计划为核心的综合改革,在建成地球科学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大学的基础上,努力建设成为地球科学领域国际知名研究型大学,致力于实现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
新能源学院简介
新能源学院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拟新建的校内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院面向国家对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和新能源领域复合型科技人才培养需求,以新能源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研究”科技创新为牵引,以“本、硕、博”跨学科国际化人才培养为纽带,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与国内外优势科研单位和领军企业联合共建新能源领域多元化合作平台,探索人才链、创新链、学科链、产业链“四链融合”的高校新能源工科建设新模式,目标是成为相关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枢纽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的重要引擎。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新能源学院院长(副院长)。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新能源学院院长
1.学科专业要求: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水文地质学等相关学科专业。
2.资历要求:国内应聘者应为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教授;海外应聘者应为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优秀学者。在所在研究领域承担过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的人选优先。
3.具有国际化学术视野,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状况,具有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和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及大型能源企业任职经历的人选优先。
4.为人正派,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品德良好;具有较强表达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勇于开拓创新。
5.聘任后应全职来校工作,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成果和学术影响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新能源学院副院长
1.学科专业要求: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地质学、地球物理学等相关学科专业。
2.资历要求:国内应聘者应为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教授;海外应聘者应为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优秀学者。
3.具有国际化学术视野,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状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执行能力。
4.为人正派,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品德良好;具有较强表达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勇于开拓创新。
5.聘任后应全职来校工作,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成果和学术影响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应聘要求
三、遴选聘任
根据报名情况,学校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聘任等程序遴选。
四、聘期及待遇
首次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提供与受聘者学术业绩、岗位职责相对应的优厚待遇,待遇面议。
五、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邮编:43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