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官网了解到,2023年度居住社保积分入户申报工作将于6月27日9时正式启动,入户指标共2万个,申请统一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或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政务服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据悉,2021年至2022年积分入户因政策修订原因暂停实施两年。2023年初,市发改、公安、人社三部门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2023年度积分入户申报工作将于6月27日正式启动,入户指标共2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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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是指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积分入户是有条件的,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
(四)依照法律法规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积分入户指标由居住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情况、见义勇为、负面行为、违法行为等指标组成,入户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积分。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公安部门将根据计划执行情况适时对积分指标及分值、负面行为清单做动态调整。
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向市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市公安部门根据入户申请人员积分分值排名和年度积分入户指标,确定正式入户人员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满后,正式入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公安部门提交相关入户材料。审核通过的,办理相关入户手续。公示期间,入户申请人员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复核,同时提交相应复核材料。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来源:读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