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3-02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经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
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 2023 年 5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
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85,181,62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285,181,62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270,736,108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本数(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71,299,516 20.43 201,389,854 872,689,370 20.4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13,882,106 79.57 784,164,632 3,398,046,738 79.57
三.总股本 3,285,181,622 100.00 985,554,486 4,270,736,108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4,270,736,108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1175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锐、胡旭
咨询电话:027-81298268
传真:027-81298289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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