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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条例有七章七十条,自2003年施行以来,对加强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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