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蚌埠检察:
杨丕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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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到乡镇快递网点取包裹不用二次交钱了,遇到问题还可以马上投诉。”近日,贵州省榕江县某乡镇居民刘某对前来该乡镇回访的检察干警说道。
2023年2月,刘某到榕江县信访局信访,称自己到镇上快递网点取包裹时,会被索要1到2元不等的“取件费”,如果不给钱就拿不到包裹。“钱虽不多,但我觉得这是不该花的冤枉钱,很窝火啊!”刘某此前也多次向邮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反映,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乡镇快递网点也停收了“取件费”一段时间,但过了风头又继续。
因信访事项涉及众多消费者权益保护,榕江县信访局将该线索转交给县检察院办理。榕江县检察院及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榕江县部分快递公司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在乡镇设置了末端网点,网点承包人把包裹从县城带回乡镇后,再通知取件人上门取件。由于部分乡镇距离县城较远,加上包裹量少,致使配送成本较高,网点承包人就擅自加收“取件费”,其他网点也“依葫芦画瓢”。
根据相关规定,快递公司应当对包裹免费投递两次,两次未能投递成功,在事先告知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才能收取收件人额外费用。也就是说,依据快递行业规定和标准,将商品投递给消费者本人是快递公司的义务,乡镇快递网点加收“取件费”属违规行为,客观上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准确适用法律、凝聚共治合力,3月3日,榕江县检察院组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快递公司、邮政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及群众代表召开听证会。
会上,办案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听证人员一致认为,乡镇快递网点加收“取件费”,违反了快递管理相关规定,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监管。榕江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开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乡镇快递网点违规收费问题履行监管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会同邮政部门对全县快递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解决部分乡镇快递网点“二次收费”问题,并在各个乡镇快递网点张贴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维权渠道。
针对部分乡镇快递网点包裹量少,承包人因利润降低可能退出合作的问题,县检察院组织邮政部门、快递企业进行会商,最终达成了解决方案:对于包裹量少的乡镇,快递公司委托县邮政局代为投递;对于包裹量大的乡镇,快递公司与乡镇快递网点承包人签订承诺书,如出现违规收费行为即取消承包资格。随后,该方案执行到位,乡镇快递网点违规收费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本报通讯员杨丕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