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晨报高度新闻记者 李小聪


【资料图】

近日,市民周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其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成功竞拍江西画院三年承租权,谁知对方却“一女二嫁”,不仅转租给第三方,甚至还函告给中标方要求撤标。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

反映:江西画院物业公开招标存猫腻

周先生是南昌皓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2023年2月7日,他的公司通过江西产权交易所平台了解到江西画院综合楼一楼、二楼部分正挂牌招租。基于业务需要,遂按程序缴纳了20万元保证金报名,2月10日,他以50万元每年的租金报价成功中标。

“中标后我们多次和江西画院沟通租赁事宜,可对方却百般推托,拒不签订租赁合同,甚至还发函让我们撤标退租。”周先生告诉记者,江西画院作为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下的一家事业单位,如此公然违约让他无法理解,事后竟还发现该物业在挂牌招租前就已经租赁给了南昌农商银行民德支行。

“这不是明显的‘一女二嫁’吗?不仅骗了我们中标单位,还欺骗了产权交易单位。”周先生认为江西画院未经公开挂牌招租就签订租赁合同,里面应该还有隐情。“这里面有没有猫腻?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律师:国有资产出租须公开挂牌招租

针对周先生反映问题,4月17日,记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化资产窗口看到了该条招拍信息。标的名称:民德路160号原江西画院综合大楼一楼及二楼部分出租(3年),出租面积约689㎡,出租标的使用情况:在租,原合同已于2022年5月31日到期,目前处于事实租赁状态。

是否为已租场地仍挂牌招租?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他们并不清楚,但招标方(江西画院)挂牌招租前,有关出租标的使用情况须招标单位盖章确认,并对此负责。而对于招标后不履约的情况,因为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协调双方去解决这个问题。

对于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江西华赣律师事务所郭宏山律师告诉记者,为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江西出台《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有明确规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不含无偿借用)原则上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挂牌招租。

江西画院:工作确有失误 暂时无法履约

招标后还能履约吗?江西画院是否存在国有资产私下交易情况?4月17日下午,记者陪同周先生来到江西画院咨询了解。

据该院法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民德路160号原江西画院综合大楼一楼及二楼部分场地已经租赁给了南昌农商银行,他们就搬迁问题也和银行进行过沟通,但是都没有成功,暂时无法履约。

对于记者问及租赁合同是否是在公开招标前就和南昌农商银行签订了租赁协议,明知是国有资产为何不按照规定流程招投标等问题时,该院一位陈姓负责人并没有正面回应,而是表示他们的工作确有存在失误,导致未能履行招标合约,目前他们会进一步和周先生沟通,看是否通过其他渠道和中标单位达成一致。

对于江西画院被指“一女二嫁”招标却不履约一事,江西晨报高度新闻将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