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还好吗?春节到了,给您提前拜个年……”1月20日,腊月二十九,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给瘫痪在床的李先生打去电话。
近日,江津区人民法院赴先锋镇为李先生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5万元,这也是江津法院历来发出的最高单笔救助金。
申请人李先生是一名坚毅肯干的80后。退伍后,李先生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为一家人创造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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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一场不幸降临李先生家中。当月的一天晚上,李先生在村中发现违法偷猎者进而展开追击。
追捕过程中,李先生被偷猎者猎枪枪击,身受重伤,当场倒地。因猎枪钢珠打在李先生的脊柱,李先生从此失去了行动能力、四肢瘫痪,仅脖子可以移动,生活起居均需人照顾,经鉴定为重伤一级。
李先生家中尚有年幼的一双儿女需要抚养,而他的父亲也曾因交通事故被导致一级伤残。李先生出事后,妻子因需照顾家人也无法外出务工,一家人的生活仅靠低保收入维持。
然而,将李先生打伤的“罪魁祸首”目前尚在服刑中,经强制执行发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几十万的赔偿款遥遥无期......
得知李先生情况后,江津法院司法赔偿委员会法官沈迎春第一时间对他提交的救助申请进行核实。经调查确认,李先生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条件。
考虑到李先生的伤残程度及家庭情况,经该院司法赔偿委员会研究决定,法院最终以该案最高标准向李先生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并以最快速度完成相关手续,希望帮助其渡过难关。
为保证李先生在春节前收到司法救助金,近日江津法院一行人带着司法救助金,会同先锋镇人民政府、当地村委会相关负责人来到了李先生家中。
考虑到李先生家庭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本案司法救助金得到妥善安排,真正实现为李先生及其家属纾困解难,法官提出对司法救助金予以划分监管的方案。
具体而言,即是将15万元司法救助金划分为三等份,分别由村委会、李先生母亲及妻子三方领取,并予以监管,用于保障李先生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在法官的主持下,众人一致表示同意,法官随后将救助金交付到了三方手中。
“感谢法院送来的‘及时雨’,在最艰难的时候给我们一家人带来了希望!”李先生的妻子拿到救助金后向法官表示感谢。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江津法院供图
编辑:饶治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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